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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来源: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 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2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 联泰转债

广东 联泰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150天(总日历天数)。

● 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完成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2019年4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作为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宝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就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下称“项目”)共同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下称“合同”)。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由长沙联泰采用政府方同意的招投标方式选择非关联方为工程建设的EPC总承包方。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茂南南业巷8号三楼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无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长沙市岳麓区坪塘大道中段(原三环路八十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无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深圳市宝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东丽观海山庄C2型5栋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无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岳麓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备案〔2018〕93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00t/d的钢结构污泥深度脱水车间,采取污泥中低温热干化工艺,污泥处理量为500吨/天;

6、工程承包范围: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评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施工阶段的配合、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不包括高低压配电及燃气接入的费用。

(二)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150天(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

1、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各阶段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及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

3、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签约合同价包括了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报建图、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验收及移交、各阶段配合和缺陷责任期服务等与之相关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所有一切相关费用。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作为本项目总费用的付款上限价;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若最终结算审计价高于中标价,以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最终结算审计价低于中标价,以最终结算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长沙联泰采用政府方同意的招投标方式选择非关联方为工程建设的EPC总承包方是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需要,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广东 联泰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8日